June 27, 2005

焦點

雖然從來不承認,但原來我還是很在乎別人的眼光。

總是有種觀念,介意別人目光的人都患了自信心不足的毛病,但我有生以來都是以那近乎自負的自信心為商標,何以一直都感到介意?昨天突然醒覺,這根本是來自那有點過份的自信。真正自卑的人不會擔心別人怎麼樣看自己,反正他們不相信自己會成為別人眼中的焦點,他們自認了自己是配角,不會有觀眾把視線投射到他們身上,那有甚麼好怕?除非給他幸運遇上了一個對他下評價的「好事之徒」,他才逃之夭夭,躲到天涯海角去。至於我的耿耿於懷,恐怕只有一個解釋,就是我把自己當成焦點,以為大家都在看著我表演,或許這是年青時舞台上的經歷所帶給我的後遺症,那時候如果我不相信自己是全世界的焦點,我根本不可能揮灑自如地表現自己,後來從舞台上退下來了,卻習慣了水銀燈照射著的感覺,無時無刻都想像自己是在表演,身邊的哪怕是陌生人都是在對我評頭品足,我不能有一絲鬆懈。

有點變態嗎?是的,的確有點扭曲,我希望可以叫自己真正的退下來,學會由我去觀察別人,我開始了解Hermit牌的意義,它叫我要去到幕後,叫我要拿著燈觀摩人間,而不是留戀著被照射的時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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